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31,000 万元。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保立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佳贸易”)的资金需求,促进保立佳贸易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近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奉贤支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保立佳贸易提供最高债务本金为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以确保保立佳贸易与江苏银行奉贤支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
本次对保立佳贸易的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保立佳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5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余额为 1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万元。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保立佳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大叶公路6828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瑜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6月5日
营业期限:2008年6月5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8,934,502.29 378,739,161.05
负债总额 464,294,802.69 327,922,888.79
净资产 54,639,699.60 50,816,272.26
项目 2021年1月-9月(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96,897,694.12 1,231,747,771.83
利润总额 5,147,410.09 7,658,482.46
净利润 3,823,427.34 5,697,847.27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2、主债务人:上海保立佳贸易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5、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在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间: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
别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9,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4.54%。公司(不包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9,083万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3,801万元,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122,884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9.8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