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下午15:30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百秀路399号中企联合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6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战宏伟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研究,提名于圣杰先生、李昊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于圣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李昊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于圣杰先生: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
年 6 月至 2021 年 8 月,历任公司行政助理、安全环保部经理、生产储备干部、
生产副厂长、工艺工程师;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截止本次监事会召开日,于圣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圣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昊洋先生:199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8年 3 月至今,任公司采购经理。
截止本次监事会召开日,李昊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昊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