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93.19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5.06 元/股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丰股份”)2021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5.0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5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493.1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价格:25.06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
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
数量(万股) 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沈婕 总裁 19.96 3.64% 0.072%
2 邢秉鹏 董事会秘书、财 16.89 3.08% 0.061%
务总监
小计 36.85 6.73% 0.13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56.34 83.32% 1.652%
(151 人)
预留部分 54.50 9.95% 0.197%
合计 547.69 100.00% 1.98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
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2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5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首次授予部分一
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
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设每个
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A,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1年 10% 5%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2年 20% 10%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3 年 30% 15%
第三个归属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考核 An≤A<Am 80%+(A-An)/(Am-An)*20%
年度实际考核指标完成值(A)
A<An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
入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
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A,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2年 20% 10%
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3 年 30% 15%
第二个归属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