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5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通
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
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9 名董事:方广文、石晓光、刘冰、汪桂飞、王伟、
彭启锋、花蕾、黄庆华、刘志远均出席了会议,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公司
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广文先生主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赛诺克新能源科技园项目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拟在西安高新区实施“赛诺克新能源科技园”项目。本项目拟使用地块
位于锦业二路以北、绕城高速辅道以南、亚迪路以西,总面积约 19 亩,总投资
额不低于 16,670 万元人民币。
为推进项目建设,公司拟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赛诺
克新能源科技园项目协议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将上述涉及的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