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6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西
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召开。
公司的 3 名监事:贾钧凯、范明辉、雷磊均出席了会议,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钧凯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赛诺克新能源科技园项目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拟在西安高新区实施“赛诺克新能源科技园”项目。本项目拟使用地块
位于锦业二路以北、绕城高速辅道以南、亚迪路以西,总面积约 19 亩,总投资
额不低于 16,670 万元人民币。
为推进项目建设,公司拟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赛诺
克新能源科技园项目协议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
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4%。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