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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2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龚俊先生、梁文章先生、杨赫先生、吴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龚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提名梁文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提名杨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 提名吴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洁先生、石道金先生、周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刘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提名石道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提名周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赔偿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期。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7票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内控建设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的每人8万元/年(税前)调整至12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阳先生、马静先生、刘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内部发展需要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3,134.9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