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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霍普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7名董事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5.9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霍普珀科(含授权期限内其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同时董事会将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
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次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而且实际担保事项发生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潘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年 9月 13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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