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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7

江南奕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为拓展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渠道,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和行业的协同发展,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无锡国联新创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无锡鼎祺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无锡太湖湾知识产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人民币 2 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 1,200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6%。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二)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无锡国联新创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无锡国联新创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1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E1-202-905

  注册资本:1,2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广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57MR64E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无锡国联新创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是否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否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八街 1 号无锡商会大厦 18 楼

  注册资本:218,771.1111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侯海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084440731T

  经营范围:对金融企业的投资;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网上零售百货;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无锡鼎祺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无锡鼎祺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无锡市鸿桥路 879 号 20 楼 2005 室

  注册资本:200,100 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源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MA26UMH67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无锡鼎祺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3.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企业名称: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注册地址:无锡市长江南路 37 号

  注册资本(开办资金):79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燕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0466374290X

  经营范围: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 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分析和评价 协助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 对药品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 18 号

  注册资本:14816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敏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816377193

  经营范围:电器产品、模塑材料及模塑制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开关控制设备、微电机、金属模具、模塑材料、模塑制品的制造、加工;电子、电器元器件的制造、加工;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钱桥配套区庙塘桥

  注册资本:11196.8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臧志成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33313338L

  经营范围:船舶、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通用机械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售;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投资的《合伙协议》尚未签署,本基金仍在募集期内,尚未完成全部份额的募集,其他合伙人尚未确定,如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三)基金管理人

  1.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79331907X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9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海疆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 E1-202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
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5001。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是否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否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无锡太湖湾知识产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二)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滨湖区蠡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出资方式:以人民币货币形式缴付

  (五)出资进度:本合伙企业分两期出资到位,每期各出资 50%。在完成募集账户开立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向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发出首期缴付通知。自对外投资金额达到当期实缴金额的 75%时,则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发出下一期缴付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向各合伙人发出缴付通知,缴付通知应当列明所缴付出资的缴付期限、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应按照缴付通知所要求的金额和时间将出资足额缴纳至合伙企业的募集账户。
  (六)存续期限:本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为本合伙企业首张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本合伙企业之存续期限为 7 年,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同时受限于本条第二款约定,基金存续期发生变化的,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应同步进行调整。
  本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为 7 年,自本合伙企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起计算。除非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而提前终止或解散。基金存续期限的前 4年为投资期,后 3 年为退出期。退出期届满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基金可延期 2 次,每次不超过 1 年。

  (七)退出机制:合伙企业通过标的资产上市、股权转让、回购等多种途径处置组合投资,从而获得收益,我司通过收益分配方式完成退出。

  (八)基金规模: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2 亿元人民币。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各自向本合伙企业认缴的出资额应由合伙人以人民币货币形式缴付。

  (九)投资方向:本合伙企业将重点进行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债权投资、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的投资。本合伙企业进行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债权投资、可转债等债性投资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总投资规模的 20%。

  本合伙企业将重点对具备先进技术、核心专利及创新能力的新兴科技企业进行投资。

  本合伙企业投资于无锡市域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缴出资额的 1.5 倍;本合伙企业投资于无锡滨湖区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滨湖区实缴出资额的 1.5 倍。

  (十)管理模式:1)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本合伙企业管理;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会议审议上述事项作出决议,须经持有本合伙企业三分之二(2/3)及以上(须包含执行事务合伙人)实缴出资金额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3)合伙人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作为关联人的合伙人不参与表决,对该事项进行决议时,应经其他合伙人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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