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72号文予以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将于2021年6月18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4.82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8.52倍(截至2021年6月15日(T-3日))。
(3)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21年6月18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6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4、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6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1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0.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4.8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本次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8.52倍(截止2021年6月15日(T-3日))。
(1)与招股书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前20个交 2020 年扣 2020 年扣 2020 年静 2020 年静态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易日均价 非前每股 非后每股 态市盈率 市盈率(倍)
(元/股) 收益(元/ 收益(元/ (倍) 扣非后
股) 股) 扣非前
002786.SZ 银宝山新 6.94 -0.6562 -0.8017 -10.58 -8.66
东江集团
2283.HK 控股 2.48 0.2118 0.1644 11.71 15.08
300998.SZ 宁波方正 37.93 0.4435 0.3554 85.52 106.72
注:1、可比公司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和对应市盈率为截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数据;
2、东江集团控股均价为港币均价*汇率计算,2021 年 6 月 15 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 1
港元兑人民币 0.82542 元;
3、宁波方正 2021 年 6 月 2 日上市,交易日期不足 20 个交易日,计算前 20 个交易日均
价按实际交易日计算。
(2)与汽车模具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前20个交 2020 年扣 2020 年扣 2020 年静 2020 年静态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易日均价 非前每股 非后每股 态市盈率 市盈率(倍)
(元/股) 收益(元/ 收益(元/ (倍) 扣非后
股) 股) 扣非前
002786.SZ 银宝山新 6.94 -0.6562 -0.8017 -10.58 -8.66
东江集团
2283.HK 控股 2.48 0.2118 0.1644 11.71 15.08
300998.SZ 宁波方正 37.93 0.4435 0.3554 85.52 106.72
603917.SH 合力科技 9.45 0.4714 0.4124 20.05 22.92
300707.SZ 威唐工业 15.24 0.2024 0.1820 75.31 83.73
002965.SZ 祥鑫科技 24.18 1.0723 0.9336 22.55 25.90
002510.SZ 天汽模 4.10 -0.8671 -0.8008 -4.73 -5.12
002190.SZ 成飞集成 24.71 0.3314 0.0778 74.55 317.52
300539.SZ 横河精密 7.56 0.0654 0.0516 115.70 146.58
002997.SZ 瑞鹄模具 18.74 0.5630 0.4576 33.29 40.96
300953.SZ 震裕科技 86.47 1.3995 1.3665 61.78 63.27
平均值(剔除市盈率负值及港股公司) 61.09 100.95
平均值(剔除市盈率负值及极端值、港股公司) 42.60 47.36
注:1、可比公司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和对应市盈率为截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数据;
2、东江集团控股均价为港币均价*汇率计算,2021 年 6 月 15 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 1
港元兑人民币 0.82542 元;
3、宁波方正 2021 年 6 月 2 日上市,交易日期不足 20 个交易日,计算前 20 个交易日均
价按实际交易日计算;
4、市盈率极端值指市盈率超过 100 倍的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 32.29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0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
后市盈率为34.82倍,汽车模具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00.95
倍(截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剔除市盈率负值及港股公司)和 47.36 倍(截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剔除市盈率负值及极端值、港股公司)。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