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1-023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2,000 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7,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825.0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054.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F10771 号),截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57,880.00 万元,其中应付发行费用合计 6,825.04 万元,募集资金净
额 51,054.96 万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支付发行费用 4,341.00 万元,募集资金账
户结余 53,539.0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监管指引第 2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6 月,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94170078801400001921 234,278,800.00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
州分行 39402001040037444 94,563,700.00 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 33010122000868184 39,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02040160000772823 52,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02040160000772864 115,547,500.00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 535,390,000.00 -
三、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11,317,752.1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317,752.12 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7 号),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72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6 月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 51,054.96 0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