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534,954.26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62,420,220.46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14,822,583.25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16,329,299.57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
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6,8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预计派
发 17,36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拟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预计转增 26,040,000 股。本次不
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数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我们认为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