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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1

嘉益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0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 万股,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 68 人调整为 66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332 万股调整为 320 万股,预留数量不
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方案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
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
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8 人调整为 66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332 万
股调整为 320 万股,预留数量不变。公司本次对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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