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浙江嘉益保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2 年 4 月 2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名单公示期为 10 天,从 2022 年 4 月 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合法、有效。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