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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01 深市 凯淳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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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0


 证券代码:301001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上海淳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淳股份”)股份 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5%)的股东上海淳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淳溶投资”)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
 内(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淳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淳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海淳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 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
 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计划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6、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海淳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海淳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凯淳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凯淳股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自凯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淳溶投资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凯淳股份的股份,也不由凯淳股份回购这些股份。

  (3)淳溶投资持有的凯淳股份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凯淳股份上市交易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交易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1 年 11 月 28 日,若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淳溶投资持有凯淳股份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凯淳股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淳溶投资持有的凯淳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凯淳股份回购淳溶投资持有的凯淳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
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5)淳溶投资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股份减持承诺:

  淳溶投资拟长期、稳定持有凯淳股份的股份。锁定期满二年内,淳溶投资减持凯淳股份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前提:在锁定期内,淳溶投资不存在违反淳溶投资在凯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

  (5)减持期限: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

  淳溶投资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义务。如未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条件的规定发生变化,以届时的规定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淳溶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曾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淳溶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淳溶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淳溶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