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1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5 楼会议室召开,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9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莉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琼女士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及《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厉洋先生、谢力先生、李祖滨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总经理编制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 2021 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该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00Z0106 号)。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7,815,108.68 元。按母公司
该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781,510.87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8,282,005.99 元。
结合公司近年来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
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拟续聘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2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授信期限 12 个月,该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
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莉女士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结算业务
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安排,提高整体资金利用率,同意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处理与该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参与资金归集的境内外成员企业的名单,确定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双向额度上限,签署与该业务相关的协议、文件,处理该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等,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修订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
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