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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5-003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2 月 8 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0.00 元/股
(含本数)调整为 29.90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规定在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1,327,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7%(以公司当前总
股本 137,169,230 股计算),最高成交价为 20.3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41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20,188,706.64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实施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永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2024 年 6 月 28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方永杰先生实际增持 438,200 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增持股
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董事李恒青先生、监事杨国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李恒青先生拟增持数量不低于 2 万股,杨国平先生拟增持数量不低
于 1 万股。2024 年 8 月 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
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李恒青先生实际增持 20,000股,杨国平先生实际增持 10,000 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2024 年 11 月 8 日,杨国平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2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7%。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025 年 1 月 7 日                    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488,650      21.50%        30,815,650      22.4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680,580      78.50%        106,353,580      77.53%

 总股本              137,169,230      100.00%        137,169,23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相关计划正式实施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