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3-009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关于兴办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兴办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拟在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本次投资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和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实施尚需取得政府部门项目备案、进行工业用地选址、环评、开工建设等前期手续,以及具备其他开工建设条件后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及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江西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方正”,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方正尚未设立。本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当地政策、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能否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项目融资、合作方投资、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等,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协议中提及的用地规划、投资计划等数值均为预估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兴办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合同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为持续推进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业务的全国性布局,公司拟与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兴办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合同书》,授权江西方正在当地建设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项目规划占地一期约 40.38 亩,二期约 27.5 亩。
公司已于2023 年 3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兴办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合同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介绍
1.名称: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负责人:肖霖
3.住所地:鹰潭市工业园区和谐路 12 号
4.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5.关联关系:公司与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书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述
甲方: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乙方授权其控股子公司与第三方公司在甲方辖区内设立的合资公
司,即江西方正。
1.项目名称:兴办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
2.选址及面积:项目选址位于甲方辖区白露科技园金帝集团以南,鹰潭高新
区智能科技产业园以北,43 号路(金鹰大道)以东地块,该宗地块按照工业“标准地”制度出让,占地面积约 40.38 亩(具体位置及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关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范围和面积为准)。该项目东面约 27.5 亩地块作
为项目二期预留用地,预留时间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文件规定,甲方在 2023 年 4 月 31 日前以不低于 13.47 万元
/亩的起始价挂牌出让该地块。乙方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摘得该地块,甲方在乙方公司交清价款后协助乙方公司在 30 天内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乙方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起 5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高新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
3.经营范围: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4.乙方应在 2023 年 4 月 5 日之前完成乙方公司在高新区管辖区范围内的注
册登记手续。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优化发展环境,为乙方公司做好服务工作。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园区配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便于乙方公司入驻及经营,并审核监督乙方的投资情况。
3.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各项证照及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公司应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投产并开具第一张产品销售增值税发
票。
2.乙方公司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3.乙方公司投资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乙方须遵守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文件规定,不得生产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品。
4.乙方及乙方公司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受政府检查,服从政府管理。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原则建设,确保企业“三废”达标排放。
5.生产的产品须以乙方公司名义销售。
(四)违约责任
1.甲、乙(乙方公司)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书规定应视为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作出书面情况说明,违约方应在收到要求作出说明的通知后10 日内予以答复并纠正,否则另一方可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
2.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导致合同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视为违约。
(五)其他条款
1.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乙方公司)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乙方公司)双方应严格执行。
2.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乙方公司)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但须注明为合同书补充协议。
3.因合同书而发生的纠纷,由甲、乙(乙方公司)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书一式陆份,甲、乙、乙方公司叁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加快实现公司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板块的布局,进一步推动公司在锂电池生产和研发领域的整体发展,持续提升公司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能够完善和加强公司业务的全国性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服务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带来正面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和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实施尚需取得政府部门项目备案、工业用地选址、环评、开工建设前等前期手续以及具备其他开工建设条件后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及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西方正。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方正尚未设立,且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当地政策、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能否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项目融资、合作方投资、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等,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协议中提及的用地规划、投资计划等数值均为预估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兴办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