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998 深市 宁波方正


首页 公告 宁波方正: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波方正: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5

宁波方正: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2-029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5月25 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永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71,4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1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1,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0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4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4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4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4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4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4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4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4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4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朱锐、许文华

  3、律师结论意见:宁波方正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