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1-035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人数 8 人,其中董事胡智慧、叶军、独立董事贾建军、独立董事秦珂、独立董事朱作德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永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拟在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投资人民币 12 亿元建设新能源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主要包含固定资产投资、研发及其他经营费用等。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安庆金通宜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丰华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 14:00 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