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乐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欢乐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5 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4,6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236,823.06 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止,公司实际到账人民币 391,600,000.00 元(已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
民币 53,000,000.00 元,含税),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 “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85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情况 实施主体
数额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1,000,000 11,000,000 2019-440800-65-03-085218 欢乐家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150,000,000 150,000,000 欢乐家
行借款项目
智慧新零售网络建设项 650,000,000 650,000,000 2020-440804-72-03-041751 深圳市众兴利华供
目 应链有限公司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000 200,000,000 2020-440804-72-03-002506 深圳市众兴利华供
应链有限公司
年产 13.65 万吨饮料、罐 258,480,000 258,480,000 2018-440804-14-03-809544 湛江欢乐家实业有
头建设项目 限公司
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22,790,000 22,790,000 2019-440800-73-03-083016 湛江欢乐家实业有
限公司
合 计 1,292,270,000 1,292,270,000
若公司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已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
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16385 号的《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已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31,743,502.78 元,具体投资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拟置换金额 投入时间
年产 13.65 万吨饮料、罐头建设项目 31,743,502.78 31,743,502.78 2020.02.14-2021.06.17
合 计 31,743,502.78 31,743,502.78
说明:投入时间从本公司 2020 年 2 月 1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起计算。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16385 号的《关
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
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
计人民币 6,526,582.60 元,本次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拟置换金额
审计、律师及验资费用 6,200,000.00 6,200,000.00
发行费及其他费用 326,582.60 326,582.60
合 计 6,526,582.60 6,526,582.60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总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拟置换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31,743,502.78 31,743,502.78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6,526,582.60 6,526,582.60
合 计 38,270,085.38 38,270,085.38
六、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270,085.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743,502.7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526,582.60 元。
七、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8,270,085.3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1,743,502.78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526,582.60 元。
八、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8,270,085.3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743,502.78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526,582.60 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8,270,085.3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31,743,502.78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526,582.60 元。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
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