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1-029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欢乐家”)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众兴利华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利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湛江分行”)于2021年4月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众兴利华为欢乐家之全资子公司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欢乐家”)在招商银行湛江分行申请的1.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物为众兴利华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权利编号75592741428100050)。该担保事项已于2021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众兴利华上述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已于2021年10月8日到期,且收益已如期结算。
根据上述《最高额质押合同》相关约定,上述结构性存款到期后,招商银行湛江分行将3,000万元全额存入众兴利华在招商银行湛江分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继续作为招商银行湛江分行与武汉欢乐家在《授信协议》项下债务的质押担保,担保期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该事项已经众兴利华履行决策程序。
众兴利华及武汉欢乐家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质押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授信
被担保方 债权人 额度 授信期间 担保类型 质押物 担保期
(万元)
2020 年 12 月 至《授信协
武汉欢乐家 招商银行 15,000 24 日-2021 年 质押担保 3,000 万元保 议》项下授信
湛江分行 12 月 23 日 证金质押担保 债权诉讼时效
届满的期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项目 具体情况
名称 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 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福星街9号
法定代表人 曾繁尊
注册资本 7,800万元
凭有效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从事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饮料
(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茶饮料类、其它饮料类)、食品
主营业务 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销售,经营企业产品及技术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
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根据经审计财务数据,武汉欢乐家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31,408.43万
元,负债总额19,023.07万元,净资产12,385.36万元,营业收入
45,337.66万元,利润总额10,085.67万元,净利润7,558.75万元。
财务状况 武汉欢乐家2021年1月1日-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
产36,258.85万元,负债总额19,499.70万元,净资产16,759.15万元
,营业收入26,220.88万元,利润总额5,837.02万元,净利润
4,373.79万元。
三、 担保人基本情况
项目 具体情况
名称 深圳市众兴利华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9月6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4号信利康大厦14G-1
法定代表人 程松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主营业务 ;化妆品的购销;数码产品、电子产品及其周边产品、服装、日用
品、家用电器、皮具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供
应链渠道设计;经济信息咨询;金融软件的技术开发;接受金融机
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
息技术市场外包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
文件后方可经营);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
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
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食品饮料
酒类的批发与销售
股东情况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12.31/ 33,728.61 12,037.69 1,551.38
财务数据(万元) 2020年度
2021.6.30/
2021年上半年 65,068.47 13,875.86 1,838.17
(未经审计)
公司与担保人、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四、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2,410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41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55%;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五、 审议程序
本次众兴利华为武汉欢乐家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3,000万元保证金质押担保事项已经众兴利华之唯一股东欢乐家作出股东决定。欢乐家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武汉欢乐家经营融资需要,欢乐家能够充分掌握武汉欢乐家的经营决策情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众兴利华与招商银行湛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2. 深圳市众兴利华供应链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