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993 深市 玉马遮阳


首页 公告 玉马遮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玉马遮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7

玉马遮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瑞              赵宝华            李维清

                                                      2021年10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