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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遮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04-30

玉马遮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Yuma Sun-shading Technology Corp., Ltd.

                  (住所:寿光市金光西街 196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292 万
发行股数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原股东不公开
                          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日期                  2021 年 5 月 1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3,168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上市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特别风险因素

  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列示的风险因素,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境内下游客户整体需求有所放缓,对公司境内销售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随着全球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进一步爆发,公司境外销售亦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501.17 万元,同比上升 0.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805.03 万元,同比下降 0.9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688.48 万元,同比下降 12.67%。2020 年,公司内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392.86 万元,同比下降 4.32%,外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5,302.56万元,同比下降 0.45%。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聚焦的功能性遮阳材料市场,国内外市场参与者众多,随着建筑遮阳企业技术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制造工艺的不断改善,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倘若公司无法保持自身的竞争力以有效应对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将会面临市场占有率降低、经营业绩增速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三)外销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境外销售区域广泛,分布在全球六大洲的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外销业务收入金额较大、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599.31 万元、25,418.05 万元和 25,302.5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98%、68.10%和 68.95%。外销业务易受到出口目的地国进口政策、经济状况、政治环境和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外销业务发生波动,将对公司境外销售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9,599.31 万元、25,418.05 万
元和 25,302.56 万元,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98%、68.10%和 68.95%。报告期内,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106.82万元、145.36 万元和-1,051.98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4%、1.15%和-8.37%。随着公司境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未来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则公司出现汇兑损失的可能性也将增加,将对公司利润构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7 年,公司经评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9 年享受 15%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在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期间,公司暂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3%、
9.41%和 9.06%。2020 年 12 月 7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下发《关于山东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文字[2020]216 号), 公司通过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037000859。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未能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评定,税收优惠到期后不能复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将无法持续享受 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对公司税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孙承志、崔月青夫妇,两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87.69%,孙承志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发行后,预计孙承志、崔月青仍处于控股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具有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但如果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而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予以不当控制,则会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对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情形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下列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受国家政策限制或国际贸易条件影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风险;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出现周期性衰退、产能过剩、市场容量骤减、增长停滞等情况;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相比竞争者发行人在技术、资金、规模效应方面等不具有明显优势;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上下游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或产品售价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五)发行人因业务转型的负面影响导致营业收入、毛利率、成本费用及盈利水平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且最近一期经营业绩尚未出现明显好转趋势;

  (六)发行人重要客户本身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对发行人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由于工艺过时、产品落后、技术更迭、研发失败等原因导致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重要资产或主要生产线出现重大减值风险、主要业务停滞或
萎缩;

  (八)发行人多项业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呈现恶化趋势,短期内没有好转迹象;
  (九)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存在重大纠纷或诉讼,已经或者未来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进行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披露了其面临的风险因素,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影响因素。

  公司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 9,400.00 万元至 10,000.00 万元,较
2020 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 45.03%至 54.29%;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50.00 万元至 2,650.00 万元,较 2020 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 32.37%至 43.18%;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50.00 万元至 2,525.00万元,较 2020 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 27.72%至 37.23%。

  前述业绩情况系公司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股利分配政策...... 3

  二、特别风险因素...... 3

  三、保荐机构对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情形的核查意见...... 5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信息及经营状况...... 6
目  录...... 7
第一节  释义 ......11

  一、基本术语 ......11

  二、专业术语...... 12
第二节  概览 ...... 15

  一、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情况...... 15

  二、本次发行概况...... 15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7
  五、发行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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