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玉马遮阳 股票代码:300993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Yuma Sun-shading Technology Corp., Ltd.
(住所:寿光市金光西街 196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五月
特别提示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马遮阳”、“本公司”、“公
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
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票数量为 31,223,318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境内下游客户整体需求有所放缓,对公司境内销售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随着全球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进一步爆发,公司境外销售亦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501.17 万元,同比上升 0.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805.03 万元,同比下降 0.9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688.48 万元,同比下降 12.67%。2020 年,公司内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392.86 万元,同比下降 4.32%,外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5,302.56万元,同比下降 0.45%。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
明朗,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聚焦的功能性遮阳材料市场,国内外市场参与者众多,随着建筑遮阳企业技术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制造工艺的不断改善,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倘若公司无法保持自身的竞争力以有效应对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将会面临市场占有率降低、经营业绩增速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三)外销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境外销售区域广泛,分布在全球六大洲的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外销业务收入金额较大、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599.31 万元、25,418.05 万元和 25,302.5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98%、68.10%和 68.95%。外销业务易受到出口目的地国进口政策、经济状况、政治环境和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外销业务发生波动,将对公司境外销售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9,599.31 万元、25,418.05 万
元和 25,302.56 万元,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98%、68.10%和 68.95%。报告期内,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106.82万元、145.36 万元和-1,051.98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4%、1.15%和-8.37%。随着公司境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未来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则公司出现汇兑损失的可能性也将增加,将对公司利润构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7 年,公司经评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9 年享受 15%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在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期间,公司暂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3%、
9.41%和 9.06%。2020 年 12 月 7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下发《关于山东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文字[2020]216 号), 公司通过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037000859。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评定,税收优惠到期后不能复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将无法持续享受 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对公司税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孙承志、崔月青夫妇,两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87.69%,孙承志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发行后,预计孙承志、崔月青仍处于控股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具有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但如果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而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予以不当控制,则会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80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玉马遮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玉马遮阳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玉马遮阳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506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131,680,000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其中 31,223,318 股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
“玉马遮阳”,证券代码为“300993”。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5 月 24 日
(三)股票简称:玉马遮阳
(四)股票代码:30099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1,680,0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2,920,000 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1,223,318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00,456,682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
为的股份数量为 1,696,682 股,占网下发行总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5%。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后
类别 股东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