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亚太( 集团) 会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出具的审 计报告 (亚会审字(2022)第 01610057 号),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800,744.7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9,853,453.27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195,511.77 元。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12,458,686.29 元,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212,635,059.84 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212,458,686.29 元,资本公积余
额为人民币 681,439,667.51 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6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48,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将增加至 108,000,000 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
绩、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