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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网传媒: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1年12月)

公告日期:2021-12-07

川网传媒: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1年12月) PDF查看PDF原文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质量,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内控目标影响的程度,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及时性原则。评价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进行重新评价。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业务部、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其主要
职责为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批准由公司管理层提交的涉及内部控制整改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项;审议和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批准
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和规章。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
责为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专项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七条  公司内设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并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汇报。其主要职责为审议和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了解公司日常内部控制风险监控结果,根据内控缺陷情况,审议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  由公司内部参与日常审核的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组成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组,具体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实施。其主要职责为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九条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应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
沟通和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条  开展各项内部控制评价,应当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际运行
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其中:

  (一)内部环境评价,应当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二)风险评估机制评价,结合公司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三)控制活动评价,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对各类业务的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四)信息与沟通评价,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
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五)内部监督评价,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等机构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第十一条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汇总评价结果
与编制评价报告阶段、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

    第十二条  评价准备阶段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

  (一)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主体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报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二)组成评价工作组。根据经批准的评价工作方案,挑选公司内部参与日常审核的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组成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公司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公司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十三条  评价实施阶段包括了解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确定检查评价范围
和重点、开展现场检查测试:

  (一)了解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充分与被评价单位沟通,了解被评价单位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分工等基本情况。

  (二)确定检查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组根据掌握的情况进一步确定评价检查重点和抽样数量,并结合评价人员的专业背景进行合理分工。

  (三)开展现场检查测试。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人员分工,综合运用各种评
价方法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现场检查测试,按要求填写工作底稿、记录相关测试结果,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

    第十四条  汇总评价结果与编制评价报告阶段

  (一)现场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工作底稿,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初步判定缺陷等级,工作底稿应进行交叉复核签字,并由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确认。

  (二)以测试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基础,综合内部控制工作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向被评价单位通报评价报告,由被评价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逐级报送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

    第十五条  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

  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应当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要求,提出整改建议,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可综合运用个
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第五章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第十七条  按影响内控控制目标的表现形式,可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又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第十八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分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

  (一)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二)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第十九条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分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

  (一)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2、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

  4、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5、企业管理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6、内控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二)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第六章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十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负责草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内部控制领
导小组审核后,报送审计委员会审定,最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二十一条  以每年的 12 月 31 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结
合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进行报告和披露。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文件资料和工作底稿等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包括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利用和移交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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