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新传媒有限公司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埜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 69 条、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青 丁汉青 臧小涵 王玉荣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