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网传媒”、“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川网传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方式进行。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上申购。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6.80 元/股(不含 6.8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80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
购价格为 6.80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000 万股,系统提交时间晚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14:58:44:284(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80 元/股,申
购数量等于 1,00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14:58:44:284 的配
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往前将235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共剔除 866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863,530.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8,632,070.00 万股的 10.0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7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 6.79 元/股在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4 月26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
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33.60 万股。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33.60 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 1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66.8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若不足 1 股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
上申购。在 2021 年 4 月 2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
深圳市场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超过 8,500 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7、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
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做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10、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
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4 月 28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1年4月2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川网传媒所属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9.80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T-3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