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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04-28

致远新能: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 8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二〇二一年四月


                      特别提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新能”、“本公司”、“公
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
市,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
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33,333,4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31,612,152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科技创新失败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将科技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根本推动力,将客户的产品理念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并实施生产是公司从行业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如果公司未能正确判断未来技术和产品开发的趋势,研发方向、资源投入和研发人员配备等方面不能满足市场对技术更新的需要,有可能造成公司技术落后于将来的行业技术水平,从而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成长性无法顺利实现的风险

  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系基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的历史成长性和现有发展状况作出的判断。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竞争状态、行业地位、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服务的质量及营销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

  (三)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车载 LNG 供气系统等特种装备的生产,其行业发展受到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规划政策影响。近年来受到环境保护、煤改气等因素的驱动,国家大力推动天然气管道、天然气接收设施建设以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和发展。政府先后出台了《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天然气汽车发展,明确鼓励在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加快推广 LNG 重卡替代重型柴油车。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和引导,公司近年来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如果政策的支持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经营资质及技术水平的更新不能满足行业技术标准的变化,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四)石油价格下跌及天然气价格上涨导致油气价差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LNG 重卡相比于柴油重卡,主要优势在于天然气与石油价差带来的燃料经济性。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整体波动较小,2019 年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宏观需求放缓,油价一路下跌。石油价格短期的非理性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 LNG 重卡的购买情绪,虽然国内油价波动跟国际油价变动不构成直接线性关系,但若石油价格一定时间内徘徊在现有低位或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油气价差出现波动甚至长期处于较小的价差水平,将会对 LNG 重卡销量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9.89%、97.19%和93.98%。公司主要产品为车载 LNG 供气系统、贮气筒,主要客户为一汽解放、成都大运、上汽红岩、济宁重汽等国内知名整车生产厂商,其中,公司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5.97%、70.73%和 50.27%。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受下游客户市场分布情况影响,2020 年度国内市场份额前五名的重型货车制造商合计市场占有率在 80%以上,而前十名制造商的市场占有率合计超过 95%(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一方面,
如果下游市场的竞争格局、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或主要客户与公司之间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公司的议价能力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产品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车载 LNG 供气系统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30%、94.23%和 93.04%。公司在车载 LNG 供气系统行业细分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但短期内公司的主要收入和盈利来源仍然为现有规格车载 LNG供气系统的生产销售。车载 LNG 供气系统受到下游 LNG 重卡行业整体发展的制约,如下游 LNG 重卡行业出现不利因素,将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主要产品连续降价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车载 LNG 供气系统销售收入,产品结构较为单一,车载 LNG 供气系统销售单价的变动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造成较大影响。
报告期各期,车载 LNG 供气系统销售单价为 31,639.71 元/台、29,889.54 元/台和
28,000.23 元/台,平均单价每年存在 5.5%-6.5%的降幅。主要整车厂商客户一般会针对公司向其长期连续供应的同一型号产品提出一定的降价需求,公司在考虑其采购量、产品研发投入、生产工艺及效率基础上,会给予其一定的价格优惠。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发生降价情形的车载 LNG 供气系统销售收入占总销售
收入比例分别为 20.79%和 64.39%,发生降价情形的贮气筒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为 79.56%和 88.34%。如果未来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市场供需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进一步提出降价要求,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连续降价,进而对公司的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八)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板、铝型材等金属材料制品。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对钢板价格变动的敏感性系数分别为 1.31、1.32 和 1.27,对铝型材价格变动的敏感性系数分别为0.33、0.44 和 0.49。钢板、铝型材价格直接受钢材、铝锭价格影响,而后者均属
于大宗商品,市场化程度高,价格受到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各因素的影响。如果钢板、铝型材市场价格进入上涨周期,公司的采购价格及生产成本会因此增加,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九)LNG 重卡经济性消失的风险

  相比于柴油重卡,LNG 重卡主要优势在于天然气与石油价差带来的燃料经济性。同级别 LNG 重卡的出厂价格通常比相似型号的柴油重卡高 8-10 万元,由于 LNG 燃料价格通常低于柴油价格,LNG 重卡与柴油重卡的销售价差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收回。通常情况下,卡车的寿命在 4 年左右,每年运行约为 15 万公里,LNG 重卡燃料消耗情况为 32~35kg/百公里,柴油重卡燃料消耗情况 30~35L/
百公里。以 2020 年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公布的 LNG 及柴油的平均价格 3.22
元/KG、5.56 元/KG 及上述数据的平均值为基础测算,LNG 重卡与柴油重卡的购置价差在 1 年左右能够收回,在重卡整个生命周期内,LNG 重卡与柴油重卡的总燃料成本差异约为 26.33 万元,远高于二者出厂价格的差异。但当 LNG 重卡生命周期内节省的总燃料成本不能弥补其购置价格与柴油重卡的差异时,LNG重卡的燃料经济性将消失。经测算,在上述柴油价格不变的情况下,LNG 价格
达到 4.08 元/KG(即 LNG 与柴油价格差异小于等于 1.47 元/KG)时,LNG 重卡
生命周期内节省的总燃料成本不能弥补其购置价格与柴油重卡的差异,LNG 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将消失,将会对 LNG 重卡销量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4 号”文同意注册,内容如下:

  1、同意致远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致远新能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致远新能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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