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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尤安设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设计”、“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安信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0.80 元/股。
  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
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3)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
公告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
缴款义务。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1 年 4 月 7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尤安设计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M7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5.76倍(截至2021年4月2日,T-3日),本次发行价格120.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5.6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1年4月2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具备相对竞争优势。第一,发行人作为典型的方案设计企业,产品具有高创新创意特点,附加值高,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第二,发行人在高端建筑方案设计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充分参与“进口替代”进程。第三,发行人通过体系化流程、创新性研发及人才梯队建设打造稳定、可持续的创意创新输出平台,为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第四,发行人盈利能力及成长性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凭借在创新创意人才平台搭建、技术研发、服务网络、客户资源、品牌及项目经验等方面的核心优势,2017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32.52%、153.02%、81.33%,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21.50%、17.62%、11.00%。

    根据市场一致预测,预计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将高于可比公司静态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
的风险,仔细研读《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0,000,000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154,099.48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20.80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4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947.4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6,652.60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资金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发行人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尤安设计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839号)。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人股票简称“尤安设计”,股票代码为“300983”,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

  3、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

  (1)24.8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5.6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5.76倍(截止2021年4月2日,T-3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41,600.00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6,652.6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1年4月6日(T-2日)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4月8日(T日)0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1年4月8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4月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
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4月6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4月8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年4月8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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