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双方决定就专业技术培训、行业标准制定、市场活动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框架协议签订具体情况
2021 年 10 月 8 日,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
圳瑞捷”)与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有限”)
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出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
考虑,携手就专业技术培训、行业标准制定、市场活动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
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战略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及金额。本次签订战略
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65
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662425032B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 515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华
注册资本 16000.000000 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从事“防水、防腐、保温材料”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防水材
经营范围 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制造销售(除危险品),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及类似交 东方雨虹有限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易说明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公司未与其发生类
似交易。
东方雨虹有限系上市公司东方雨虹(002271.SZ)的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东方雨虹(002271.SZ)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显示,东方雨虹有限
2020 年总资产 60.97 亿元,营业收入 49.70 亿元,净利润 1.65 亿元,具备良好
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双方签订的《战略协议》,主要协议内容如下:(以下“甲方”指公司,
“乙方”指东方雨虹有限,“双方”指公司及东方雨虹有限)
(一)合作宗旨
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专业能力、品牌知名度、产
品研发能力等,为双方及行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合作内容
1、双方就工程建设相关领域相互采购防渗漏或防水材料专业培训课程,相关培
训课程费用另行商定;
2、双方共同研究及制定行业相关防渗漏或防水材料工艺节点及标准,并一起向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65
行业进行推广;
3、双方认可对方经营理念和品牌,并以该双方品牌进行交叉性互惠互利的相关销售市场活动。
(四)合作方式及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2 年,自 2021 年 10 月 0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07 日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协议签署后,双方将聚焦建设工程领域,在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标准研究与制订、市场活动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度战略合作,为公司的工程品质生态创新注入新动力。
同时公司与东方雨虹有限核心价值观相融,均具有良好的业绩表现与市场口碑,希望通过本次联手,共同探索建筑防水和工程评估业务边界,打造产业生态合作新标杆。公司也将以本次战略合作为契机,通过紧密合作,共同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产业协同发展,为推动行业品质的提升,贡献更大的力量。
2、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需另行签订正式协议,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须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另行商洽签订正式相关协议,具体正式协议的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协议签订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65
1)2021 年 5 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22),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不送红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4,480 万股
增加值 6,720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股
份均为首发前限售股,拟解除限售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0 日。
2)2021 年 9 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58),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由
67,200,000 股增加至 68,378,900 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在本次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范文宏先生和黄新华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020,000 股不变,持股比例被稀释后为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9.7522%。
本次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小玲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 62,500股;副总经理王磊获授限制性股票 55,000 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艳辉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财务总监张剑辉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 29,150 股。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披露后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也未知悉除上述以外的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