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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3-30

深圳瑞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

  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

  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Ridge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A3101、A3103、A310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1,120 万股,为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二)发行股数                  的 25% 。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
                                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89.66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4 月 7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发行后总股本              4,480 万股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九)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3 月 30 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等分别出具了如下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

  (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3)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措施及承诺;

  (4)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5)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函;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8)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9)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其他承诺事项。

  上述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公司股票发行成功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之“(三)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一)创新风险

  公司致力于传统行业与新业态的深度融合,坚持以市场与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创新驱动发展,在业务模式和产品线布局上创新创造,通过不断地研发创新实现公司业务与信息化、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深度融合。未来,如果公司业态创新无法获得市场认可、产品创新跟不上客户与市场需求的变化,则可能面临新旧产业融合失败、被竞争者替代等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
(二)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规模波动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工程评估、驻场管理和管理咨询业务属于建设工程管理服务,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特别是房地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受宏观调控政策、经济运行周期等因素的影响较为明显。

  2015 年以来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国民经济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所放缓,而同期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力度有增无减,尤其是随着 2016 年前后我国各大热点城市房价较快上涨,各地政府陆续出台了限购、限贷、提高首付比例等一系列调控措施,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房地产投资需求,影响房地产开发规模和进度。


  2018 年以来,随着全国主要城市房价走势平稳,以及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房地产调控政策呈现出热点城市从严从紧,市场下行城市局部放松的因城施策的局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 至 2019 年度,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额分别为 10.98 万亿元 、 12.03 万亿元和 13.22 万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
7.0%、9.5%和 9.9%。在经历了 2016 年严格调控后,房地产开发投资再次出现回暖态势。但未来若宏观经济出现不利变化或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进一步收紧,可能会导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放缓,房地产企业减少土地投资,项目开发推迟,从而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推进、未来市场的开拓造成不利影响。(三)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以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
分别为 7,539.55 万元、14,335.16 万元、21,960.71 万元和 22,871.48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8.50%、58.54%、57.73%和 61.65%,应收账款金额及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均偏高。

  虽然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公共工程建设单位,客户信誉较好,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需求量大,在房地产行业融资环境及调控政策趋紧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着较大的债务危机,公司房地产客户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资金链紧张、信用情况恶化的情形,主要体现为房地产客户可能存在债务违约情形,可能面临大额逾期债务无力偿还,信用评级被下调等方面,在公司房地产客户存在上述情形时,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从而产生坏账。

  随着未来公司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预计应收账款余额将同步继续上升,若公司不能及时收回资金,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在的第三方工程评估业属于工程管理服务领域的新兴业态,目前国内竞争企业较少,公司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政
府“放管服”职能的转变以及工程管理服务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未来从事工程监理业务或其他工程管理相关业务的单位可能进入第三方工程评估行业,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服务商的数量可能增多。公司也可能面临房地产公司加强自身能力后减少相关业务需求、同类公司发展壮大、科技进步对行业的冲击等情况,从而加剧第三方工程评估行业的竞争,对公司的优势地位造成一定挑战,如果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不能持续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可能将面临未来市场空间被挤占、市场竞争更激烈、业务量减少或收费标准降低、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等风险,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未来市场空间被挤占或缩减的风险

  第三方工程评估业属于工程管理服务领域的新兴业态,行业发展有待进一步成熟,新进入的行业参与者例如监理公司、发展壮大的同类公司可能会发现新业务模式、业务机会,或针对客户的需求研发出新的产品解决方案,若公司无法适应市场的发展与竞争,则存在未来市场空间被挤占的风险。此外,房地产集团客户和区域客户可能进一步加强自身项目管理能力,压缩公司第三方工程评估业务的市场空间。

  2、市场竞争更激烈风险

  发行人所在的第三方工程评估业属于工程管理服务领域的新兴业态,目前国内竞争企业较少,未来随着行业影响力逐步扩大,参与者逐步增加,例如未来监理公司进入第三方工程评估行业、同类公司发展壮大等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市场竞争更激烈的风险。工程监理公司由于面临着国家监理机制改革带来的转型压力,可能会尝试进入第三方工程评估行业,从而可能加剧行业市场竞争水平,导致发行人市场份额缩减、盈利能力下降。

  其次,若房地产公司加强自身能力后减少相关业务需求,将进一步强化行业内不同公司的竞争局面。此外,行业新进入者或者同类第三方工程评估公司可能更快地利用或掌握更新的图像识别技术、数据收集与分析技术等,改变行业竞争格局,加速行业从业者优胜劣汰。

  3、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下滑风险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以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
率分别为 52.10%、56.11%、52.03%和 41.14%。随着行业参与者的增加,为了维护客户、给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需要公司不断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并迅速做出反应,如果相较于新进入的行业参与者例如监理公司、发展壮大的同类公司,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不能持续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可能将面临业务量减少或收费标准降低、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风险。此外,若房地产公司加强自身能力后减少相关业务需求,也可能降低服务价格,造成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该等因素均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设工程第三方评估、管理和咨询服务,项目实施地遍布全国,2020 年 1 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自湖北省武汉市快速蔓延至全国,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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