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6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高管离任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工作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沙宏志先生
非独立董事:张全先生、唐兵先生、刘超先生
独立董事:张华先生、程家茂先生、陈蓓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沙宏志 张华、唐兵
审计委员会 陈蓓 张华、刘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程家茂 陈蓓、张全
提名委员会 张华 程家茂、沙宏志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沙汉文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姬磊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陈婕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以上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如下:
总经理:沙宏志先生
副总经理:张全先生、唐兵先生
董事会秘书:蔡立君先生
财务负责人:蔡立君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张君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立君先生、张君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蔡立君、张君
联系电话:025-83677688
传真号码:025-83677677
电子信箱:sldz_investor@sunlord.com.cn
邮编:210013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9层
二、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周加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但仍将继续任公司战略管理中心中心长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周加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04,000股,通过南京昌络聚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33%,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周加辉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周加辉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