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1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9 日召
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 2021 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新加坡商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香港商络有限公司、香港恒邦电子有限公司、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南京哈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恒生银行”)签订了《公司保证函》,为公司与恒生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融资余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
元。上述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议通过,同意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公司保证函》并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
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证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担保人: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公司与恒生银行形成的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美元的债务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7、保证期限: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1 年 11 月 22 日汇率
折算约为 30,942.32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公司担保函》。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