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卫辉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动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扩大公司华北生产基地产业集群优势,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高食品”或“公司”)基于公司现有生产用地利用情况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华北基地自设立以来属地政府的持续支持配合,拟与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政府签署《立高食品华北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卫辉市产业集聚区投资建设“华北生产基地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最终名称以备案登记为准),计划投资总额约人民币4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项目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北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2、建设地点:卫辉市产业集聚区纬二路与桃园西路交叉口东南角(毗邻公司现有生产基地)
3、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预计人民币4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4、计划用地:约168亩(实际面积以挂牌出让面积为准)
5、项目投入资金筹措:本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将以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综合解决。
三、投资协议对手方介绍
1、名称:卫辉市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卫辉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合同合作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四、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合同相对方
甲方:卫辉市人民政府
乙方: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用地
项目拟选址地位于卫辉市产业集聚区纬二路与桃园西路交叉口东南角,该地块总面积约168亩(实际面积以挂牌出让面积为准)。
(三)建设周期
待协议签订后,乙方将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地块使用权。乙方与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2个月内开工首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分三期建设,首期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开工后18个月内完成首期项目竣工投产;未来乙方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生产基地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启动第二、三期投资,但启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首期投产后三年。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乙方过错导致延误除外。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情形下,不得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协议中的条款,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和各项承诺与保证,如甲方构成违约,在经乙方书面通知30日后仍不改正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和乙方承诺的相关约定,如乙方构成违约,在经甲方书面通知30日后仍不改正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需将奖励的财政支持资金(若有)返还给甲方。有关财政支持资金事宜,根据甲方的相关政策并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4、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或者未按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周期建设的,在经甲方书面通知30日后仍不改正的或未能提出令甲方满意的解决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后续事宜按法律规定处理。
5、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一方违约,该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双
方都违约,则由违约各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
6、一方因法律规定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事项
1、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后3个月之内完成本协议项目用地的土地挂牌出让程序。
2、若乙方未能摘得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用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者要求甲方在乙方竞拍失败之日起6月内,按乙方需求协调其他地块挂牌出让;若乙方再次竞拍失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五、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卫辉市有“南通十省,北拱神京”之称,至今逐渐形成食品饮料及包装、绿色建材两大主导产业,现代物流、智能机械制造两大特色产业。本次签署的协议旨在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战略布局的需要,扩大公司华北生产基地产业集群优势,充分利用卫辉市当地政策、环境、资源等优势,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共同推进公司华北生产基地产业集群建设,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布局;本次项目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竞得、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略规划而做出的决策。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开发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规模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可能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和财务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体建设周期较长,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本次投
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