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及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释 义 ...... 2
声 明 ...... 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 4
二、本次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 6
三、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 7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说明 ...... 10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1
六、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12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立高食品、公司 指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立高食品;证券
代码:300973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债券代码:123179)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本 指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草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立高食品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
格、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及部分股票期权注
销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
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尚
等待期 指 未成就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
之日起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
行权 指 的行为,即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
标的股票的行为
行权期 指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股票期权可以行权的期间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
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业务办理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立高食品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等规定,并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而制作的。公司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 1%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7 月 31 日至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人数为 9 人,授予登记数量为 850.00 万份。
(七)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
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15.00 万份股票期权的
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办理完成。
(十一)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87,670,0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及派送股票红利。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三)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