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7 人。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35.093 万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0%。
(三)行权价格:107.20 元/股。
(四)行权模式:自主行权模式。
(五)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尚需经公司按规定向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之后方可自主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7 月 31 日至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授予登记人数为 9 人,授予登记数量为 850.00 万份。
(七)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
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15.0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 4 月 26 日办理完成。
(十一)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调
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20%。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9 月 8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于 2023
年 9 月 8 日进入第二个行权期。
(三)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公司/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符合行权条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件。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行权安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排 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以 2020 年营
业收入为基 不低于考核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 2022 年 准,考核年 年度目标值
行权期 度营业收入 1,809,690,090.92 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
增长率达到 的 80.00%
2,910,588,966.94 元,本考核年度达到业绩
75.00%
考核触发值,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公司层面可行 91.9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权比例(X)
考核年度营业收 A≥Am X=100%
入(A) An≤A<Am X=A/Am×100%
A<An X=0
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各行权期内,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当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有关
制度组织实施,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完成
情况确定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达到可行权条件以及
具体的可行权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完成度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C) (S) 7
C≥100% S=100% 100%以上(含),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C<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