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2-054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丰年君悦、丰年君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 4,630,1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51%)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悦”)和持有本公司股份
3,703,8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41%)的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5,0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
丰年君悦、丰年君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宁波丰年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在计算持股比例时合并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丰年君悦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年君盛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丰年君悦 4,630,112 5.51
丰年君盛 3,703,888 4.41
合 计 8,334,000 9.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股东名称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过公 减持方式
量不超过(股) 司总股本比例(%)
丰年君悦、丰 5,040,000 6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年君盛
如遇本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具体价格。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丰年君悦、丰年君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丰年君悦、丰年君盛承诺:对于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合伙企业将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
进行减持。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公司股票;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计算减持比例时,丰年君悦、丰年君盛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本合伙企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合伙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如届时适用的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减持当时适用的规定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及时告知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