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1-040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安培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安培龙”)及其原股东、新增自然人股东在湖北襄阳签署《武汉安培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5,020,200.00 元人民币增资武汉安培龙,其余方以自有资金 7,871,562.00 元人民币增资武汉安培龙,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安培龙 51%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武汉安培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 2 号 04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普成
注册资本:306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环保设备、机电产品、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及仪器仪表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环保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彭文瀚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 116-2-6 号。
3、李红丽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14 号。
4、刘建明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 63-010 号 62 号。
5、颜普成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南望东村 021 号 2 号。
6、龚明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软件园中路 10 号。
7、鲁大伟 住所:浙江省岱山县长涂镇金海大道 1 号。
8、胡根珍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南望东村 172 号 11 号。
9、苏丽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14 号。
10、周正亚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南望东村 452 号 14 号。
11、刘冬晖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二路 61-2 号。
12、袁峰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 2 号。
13、李鹏飞 住所:武汉市黄陂区罗汉寺研子大街 3-65 号。
14、韦振华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66 号。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找到以上合作方的失信执行人记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投资以货币出资的方式,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武汉安培龙经营情况
武汉安培龙自成立以来,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对外债务,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武汉安培龙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037,320.21 3,037,326.58
负债总额 0 0
净资产 3,037,320.21 3,037,326.58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营业总收入 0 0
净利润 -340.03 6.37
武汉安培龙主要权益为持有武汉兴达高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兴达高”)15%的股份,武汉兴达高主要生产和销售电解海水制氯装置,电解盐水制氯装置,卫生型制氯装置和自动反冲洗过滤器等。生产的产品广泛运用于国内外火电、燃气电、核电、石油、化工等项目,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武汉兴达高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4,995,557.09 86,051,256.11
负债总额 47,115,632.03 47,422,242.91
净资产 37,879,925.06 38,629,013,2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营业总收入 55,101,587.23 6,370,366.88
净利润 5,395,757.00 749,088.14
2021 年 5 月,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天兴评
报字(2021)第 0839 号】,武汉兴达高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4373.09 万元,评估增值 510.19 万元,增值率 13.21%。
3、本次交易前,武汉安培龙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颜普成 112.20 36.68%
2 鲁大伟 40.80 13.33%
3 龚明 30.60 10%
4 胡根珍 20.40 6.67%
5 苏丽 20.40 6.67%
6 周正亚 20.40 6.67%
7 刘冬晖 20.40 6.67%
8 韦振华 20.40 6.67%
9 袁峰 10.20 3.33%
10 李鹏飞 10.20 3.33%
合计 306.00 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安培龙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 原有股本 增资后股本 所需出资额 持股比例
号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万元) (万元) (%)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 0 700.74 1502.02 51.00
1 股份有限公司
2 颜普成 112.20 193.81 174.9236 14.1054
3 李红丽 0 122.42 262.3854 8.9098
4 龚明 30.60 61.21 65.59635 4.4549
5 彭文瀚 0 61.21 131.1927 4.4549
6 刘建明 0 61.21 131.1927 4.4549
7 鲁大伟 40.80 51.00 21.86545 3.7118
8 韦振华 20.40 20.40 0 1.4847
9 胡根珍 20.40 20.40 0 1.4847
10 苏丽 20.40 20.40 0 1.4847
11 周正亚 20.40 20.40 0 1.4847
12 刘冬晖 20.40 20.40 0 1.4847
13 袁峰 10.20 10.20 0 0.7424
14 李鹏飞 10.20 10.20 0 0.7424
合计 306.00 1374.00 2289.1762 100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新增法人股东):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增自然人股东):彭文瀚、李红丽、刘建明
丙方(参与增资的原股东):颜普成、龚明、鲁大伟
丁方(目标公司):武汉安培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戊方(不参与增资的原股东):胡根珍、苏丽、周正亚、刘冬晖、袁峰、李鹏飞、韦振华
2、增资金额
2.1 全体股东(即甲方、乙方、丙方和戊方)均同意,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 306.00 万元增加至 1374.00 万元。
2.2 各方均同意,甲方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5,020,200.00 元,其中实缴出资 7,007,400.00 元,资本公积
8,012,800.00 元;其余方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合计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 7,871,562.00 元,其中实缴出资 3,672,600.00 元,资本公积
4,198,962.00 元。出资形式均为现金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51%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