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971 深市 博亚精工


首页 公告 博亚精工:博亚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二级筛选:

博亚精工:博亚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04-14

博亚精工:博亚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Xiangyang BOYAPrecision Industrial Equipments Co., Ltd.
    (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籁大道 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〇二一年四月


                        特别提示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亚精工”、“本公司”、“公司”或“发
行人”)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投资者应充分
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400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19,915,411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国家秘密泄露风险

  报告期内,特种装备配套零部件业务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公司已取得特种装备行业主管部门对从事特种装备配套零部件业务相关资格、备案、认证,在生产经营中一直将安全保密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导致国家秘密泄露,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3,648.39 万元、26,541.82 万元、29,562.16 万元和
14,855.1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305.13 万元、5,006.33 万元、7,266.00 万元和 2,556.12 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实现较快增长。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板带成形加工精密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和特种装备配套零部件的销售。公司两大主要产品线的最终用户及采购特点有所不同,存在营业收入在不同会计期间内波动的风险。

    1、板带成形加工精密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经营业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板带成形加工精密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收入呈上升趋势。但下游钢铁、有色冶金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若未来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无法稳步扩大进口替代范围以扩大市场份额,则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募投项目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特种装备配套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根据我国特种装备配套领域相关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装备产品的销售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审价确定。由于新产品的价格批复周期较长,针对尚未审价确定的产品,交易双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格入账,待审价单位向公司下游客户及装备总装单位下发审价批复后,公司与客户参照审价批复协商一致后,公司依据价差在当期对收入进行调整。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审价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270.47 万元、22.07 万元、607.67 万元及 1,249.7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4%、0.08%、2.06%及 8.41%。公司存在因暂定价格与审定价格存在差异导致收入及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风险

  公司板带成形加工精密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钢铁、有色冶金行业的各生产环节,对最终产品金属板带的产品质量有着重要影响,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导致客户的生产设备故障、设备性能不达标,从而引起最终产品质量缺陷,客户可能要求公司进行维修或退换货,严重时可能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终止与公司的后续合作。公司特种装备配套零部件产品是特种车辆等特种装备在严酷复杂的特殊环境中充分发挥机动和适应性能的基础,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严重影响特种车辆性能、降低环境生存能力,可能导致产品停产、召回,甚至停止订货等风险。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我国钢铁、有色冶金行业及特种装备配套领域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导致公司具有客户
集中的特征。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6.52%、56.38%、50.87%及70.84%。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来源于钢铁、有色冶金行业市场及特种装备配套领域,其中钢铁、有色冶金行业市场主要集中在宝武集团、首钢集团、太钢集团、中冶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中,随着公司产品种类、应用和客户的不断拓展,客户集中度将会有所降低。
  目前,我国特种装备主要由中国兵器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等装备总装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制造生产,公司主要为主机厂和装备使用单位提供特种装备配套零部件。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中客户 001、客户 002 等均为中国兵器集团下属单位,客户 009、客户 011 等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这是我国特种装备配套领域的特有属性。
  公司与核心客户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但如果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
况发生变化,或者现有主要客户需求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如订货量大幅下降或延迟,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材料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最重要组成部分,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及 2020 年 1-6 月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4.28%、47.59%、45.94%及
57.03%。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电机、电气控制系统等;其中钢材的价格走势与铁矿石、焦炭、煤的价格走势密切相关,受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大,而公司产品价格的调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为尽量降低钢材对成本的影响,公司合理选择采购时机进行战略储备,以降低成本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钢材价格受钢铁产能、下游需求、期货市场、环保政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呈现持续波动,导致公司采购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风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博亚精工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42002217,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缴。全资子公司振本传
动及精工机器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
GR201842000664、GR201842000462,2018 年至 2020 年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销售符合条件的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税收优惠。

  国家一直重视对特种装备配套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鼓励自主创新,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新进入行业或领域融合不利风险

  发行人在冶金板带成形加工领域实现了进口替代、成为了高端装备供应商,在特种装备配套领域成功配套多种装备、性能并得到充分验证,是发行人在“专、精、特”的机械制造领域成功融合的有力证明;发行人还将以目前已形成的核心技术体系为基础,向更多的“专、精、特”机械制造领域发展,发行人目前已研制成功冲压精密装备并开展小批量加工业务,是发行人在金属成形机床装备技术的延伸,主要面向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行业的精密冲压件领域。发行人在业务扩张的过程中,存在对新进入行业或
领域的认识在一段时期内不够深入透彻而造成新业务与产业融合不利、使得该业务在一段时间内不能盈利的风险。
(八)发行人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定位及“专、精、特”,产品定位高端,相关技术参数已达到国际及国内先进水平。公司毛利率较高,在产品性能和技术指标达到同类外资品牌设备时,一般会以同类外资品牌设备价格的 60%至 80%作为其定价依据。但如果后续有更多国内厂商技术水平达到外资品牌及公司产品标准并持续降价,而公司产品无法保持持续的升级换代,则公司存在市场份额下降、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3 号”文同意注册,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