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 107,217,700.97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20,019,802.08 元,
按实现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001,980.21 元及扣除 2021 年已实际
支付的现金分红金额 20,000,000.00 元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为 195,235,522.84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88,196,998.83元。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角度考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
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角度考虑,以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意见
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00,000 元,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