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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0

恒宇信通: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3-071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何亚平持有的西安雷航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航电子”)6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历程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历程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宇信通,证券代码:300965)自 202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
请,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2023 年 12 月 8 日披
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068)。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二)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就本次交易的交易协议等相关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及确认。

    (三)相关信息批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鉴于交易双方就交易方案的部分主要条款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
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交易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未达成生效条件,终止本次交易不会产生相关违约责任。本次交易尚未履行公司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交易方案未正式生效,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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