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engyu Datacom Aviation Equipment co.,LTD.
(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府前西街17号院4号1至6层101内2层
201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二〇二一年四月
特别提示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信通”、“发
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 5 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创业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本次发行后
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数量为 15,000,000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装备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需求的风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9 年 7 月公布的《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明确提
出,构建现代化武器装备体系,完善优化武器装备体系结构,统筹推进各军兵种武器装备发展,统筹主战装备、信息系统、保障装备发展,全面提升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水平。加大淘汰老旧装备力度,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装备为骨干的武器装备体系。
军事装备需要不断更新以保持先进性。因此,军事装备的技术革新步调很快,对军工供应体系的各级供应商要求很高,需要供应商不断进行新的技术研发和新的工艺开发以跟上国防军事装备更新换代的步调。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行技术研发或技术研发的成果无法适应军事技术革新的步调,则公司未来将很难继续承接军工项目订单,将对发行人的业务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二)新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军品,军品研制均需经过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设
制,公司产品通过客户鉴定定型后方表明达到客户技术需求。当公司产品应用的整机通过军方鉴定定型后方可向军方销售。如果公司新产品未能通过客户鉴定定型,或研发产品所应用的整机未能通过军方鉴定定型,或者自主研发产品技术未能成功,将影响公司产品作为定型产品实现批量销售,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营业绩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管理层经营决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如出现军费削减、军方采购政策变化、新竞争者进入、公司研发能力无法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等情况,将使得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面临下滑的风险,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发行当年业绩下滑 50%的风险。
(四)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长期以来深耕军用机载显控设备领域,主要客户为国有大型军工企业的一级配套商,最终用户主要为军方。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由于军工领域的客户对产品质量、可靠性和售后服务有比较高的要求,产品要经历论证、研制、试验等多个阶段,验证时间长、投入大,经过鉴定的配套产品客户很少会更换,公司的军工客户均有很高的稳定性,但如果该客户的经营出现波动或对产品的需求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对重大客户依赖度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15,612.62 万元、13,481.52万元、19,028.38 万元、10,577.35 万元,占公司相应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99.92%、100.00%。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如果部分客户采购需求或支付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五)产品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毛利主要来源于机载多功能显控设备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机载多功能显控设备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91.65%、84.98%、97.06%、90.43%。
发行人产品对应的机型量产周期长、市场空间大,公司专注于机载多功能显控设备领域有利于公司技术积累和竞争力的提升,发行人产品已拓展至固定翼飞机、无人机地面工作站显控设备及某新型军用机载图像采集设备等领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短期内公司的主要收入和盈利来源仍然为机载多功能显控设备的销售。机载多功能显控设备的需求受到下游直升机主机制造业整体发展及军方需求的制约,如军方需求或下游主机制造出现不利因素,将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内部管理稳定性影响的风险
2020年 4月 28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饶红松先生因病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饶红松生前直接持有的恒宇信通 50.15%的股份及淄博恒宇 52.59%的出资份额通过继承及无偿赠与的方式变更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饶红松之女饶丹妮持有,同时公司董事长变更为吴琉滨、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变更为王舒公。公司存在因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经营及内部管理稳定性产生影响的风险。
公司已在多功能显控设备领域形成技术及品牌优势,公司军品配套供应商地位稳固,发行人业务持续发展并进入新的产品领域;公司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管理层利益高度一致,并已完成内部管理的稳定过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可能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及内部管理发生不利变化,存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七)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3,783.50万元、22,577.99万元、26,304.62 万元、29,815.2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52.34%、167.47%、138.13%、281.88%,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交付流程和付款流程较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虽然客户是大型国有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至今未发生大额的应收账款的坏账,但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客户数量的增加,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大,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也不断增加。一旦这些应收账
款发生大比例坏账,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偏紧的风险,可能会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军品军审定价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军方定价、暂定价格等定价方式的产品,其销售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788.04 万元、11,456.71 万元、18,483.50 万元、10,037.26万元和 94.72%、84.98%、97.06%、94.89%。
报告期内,发行人尚未完成审价,以暂定价入账的销售金额及占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运输直升机显控设备 3,469.03 7,915.04 3,078.69 9,538.46
通用及其他直升机显控设备 2,205.31 4,520.35 2,123.12 -
研发收入 410.62 - - -
合计 6,084.96 12,435.40 5,201.81 9,538.46
占当期收入的比重 57.53 65.30 38.58 61.09
研发收入中暂定价收入为客户暨供应商 H02 委托公司研发交付的产品,该产品尚未完成审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审定价格调整情况;报告期内,同一产品不存在审定价和暂定价格差异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同一产品不存在暂定价格调整的情况;报告期之前,除某一型号的产品存在审定价格比暂定价格调高的情况外,发行人产品暂定价与审定价格一致,不存在差异。
2020 年 6 月,某审价中心按照《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对某型号产品的价格进行初步价格摸底工作,尚未形成明确意见,该产品存在订购价格降低的风险。该型产品报告期内,涉及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9,538.46 万
元、2,554.55 万元、1,316.81 万元、0 万元。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涉及累计
收入金额为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