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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恒宇信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2-017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琉滨先生、王舒公先生、郭小冬先生、靳宇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高健存先生、叶锋先生、姬淑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叶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已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确认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健存先生、叶锋先生、姬淑艳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琉滨简历

    吴琉滨,男,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船舶工业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2000 年 8 月
至 2005 年 5 月,就职于中船重工第七 0 五研究所技术开发部任研发工程师;2005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于恒宇信通历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于西安芯一大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兼任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于恒宇信通任董事、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于恒宇信通任董事长。

    截至目前,吴琉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715000 股股份,持有公司股东淄博恒
宇同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8%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吴琉滨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王舒公简历

    王舒公,男,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
年 6 月毕业于多伦多大学金融与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于恒宇信通任监事;2018 年 2 月至今于西安芯一大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兼
任执行董事;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于恒宇信通任董事兼总经理助理;2020
年 5 月至今,于恒宇信通任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舒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60000 股股份,与公司股东饶丹妮女
士为夫妻关系,除前述情况外,王舒公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郭小冬简历

    郭小冬,男,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7 月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恒宇信通任生产助理职务;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6 月就职
于恒宇信通任质量部长;2014 年 7 月至 2019 年 1 月,于恒宇信通任副总经理。
2019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恒宇信通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郭小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8%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郭小冬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靳宇鹏简历

    靳宇鹏,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4
年 7 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获硕士学位;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4 月,就职于英伟达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任系统工程师;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 6 月,就职于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础技术部任部长;2012 年 7
月至 2019 年 1 月,就职于恒宇有限历任研发部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恒宇信通任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靳宇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8%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靳宇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健存简历

    高健存,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4
年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光电子与激光专业获学士学位,1984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就读于年清华大学光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87 年 9 月至 1998 年 2 月就职于清
华大学物理系任教师。1998 年 2 月至 2004 年 12 月赴德国斯图加特(Stuttgart)
大学机械系射线工具研究所(Institut fuer Strahlwerkzeug-IFSW)作访问学者并攻读博士学位。2005 年 1 月至今于清华大学物理系任副教授兼博士生导师。2019 年 1 月至今,于恒宇信通任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高健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叶锋简历

    叶锋,男,196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本
科学历。1982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市物资管理学校供销专业;1982 年 7 月至 1984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市物资局化轻公司任保管员;1984 年 6 月至 1986 年 7 月,
就读于北京广播电视大学财政专业;1984 年 6 月至 1992 年 1 月,于北京会计师
事务所任项目助理、项目经理职务;1992 年 2 月至 1992 年 9 月,于北京麦科特
保健品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任职务;1992 年 10 月至 1994 年 12 月,于中实会计
师事务所任分部主任;1995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于北京中公信会计师事务
所任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04 年 4 月至 2006 年 3 月,就读于首都经济贸易大
学会计学研究生班;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9 月,于上海均富潘陈张佳华会计师
事务所任合伙人;2009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合伙人。2017 年 1 月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退休。2019 年 1 月至今,
于恒宇信通任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叶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姬淑艳简历

    姬淑艳,女,198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7 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2007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就职于陕西
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8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截至目前,姬淑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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