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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恒宇信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1-003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绿地蓝海大厦 16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
由专人送达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吴琉滨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全体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 2020 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进行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 2021 年度实际审计工作情况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 2.00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1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1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
司根据以上会计准则的发布及修订,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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