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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本川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方森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了各项职责,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积极开展工作,编制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就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了全面地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未来的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暂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7,298,284 股
为基数,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23,189,485.20 元。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监事会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有效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
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

  公司结合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任职的岗位领取薪酬(包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不再另行支付监事津贴,其中基本年薪为固定薪酬,原则上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提取的浮动薪酬,实际发放金额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上述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上述薪酬方案已含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未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上述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及津贴,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江东城先生、史春魁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江东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提名史春魁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修 订 后 的 《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4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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