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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3-09

线上线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发行人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Wuxi Online Offline Communicati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号-8-C1-7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 万股,占公
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

  1、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公开发行新股数:2,000.00 万股

  4、发行后总股本:8,000.00 万股

  5、预计发行日期:2021 年 3 月 11 日

  6、每股发行价格:41.00 元/股

  7、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8、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1 年 3 月 9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并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主要包括:(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8)其他承诺事项。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具体内容”。

    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坤、门庆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71.37%的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五、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之“(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六、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经营成果分析”之“(九)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因素”。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一)行业监管风险

  移动信息行业受益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不断涌现的新商业模式,在近年进入了高速发展通道。与此同时,工信部、各地通信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针对该行业的监管也在不断完善和细化,陆续出台了多项监管政策。这些法规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规范了移动信息市场,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监管的日益严格也会给公司带来合规成本增加的风险。若国家有关移动信息行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品替代风险

  公司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于电信运营商开展,无需额外的软件安装,同时需要实名认证,具有高效、稳定、安全等特性。但是,微信、QQ 等 OTT 业务的发展使得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面临挑战。未来,随着通信技术革新及消费者行为模式的改变,不排除 OTT 应用等新型移动信息服务方式对公司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产生一定替代作用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客户较为集中且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8,356.04 万元、30,246.30 万元、
28,983.33 万元和 25,927.51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6.50%、65.93%、54.45%和 60.47%,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基于发展需求,自 2017 年开始大力发展直客业务,目前已开拓了京东、阿里巴巴、上海拉扎斯(饿了么)、腾讯、汉海信息(美团)、上海寻梦(拼多多)、网易在内的多家知名企业,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客户数量和销售额的增长、客户结构的调整,
导致公司的主要客户出现了较大的波动。

  如果公司不能在业务增长的同时稳定住新老客户关系,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问题,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的销售价格继续下降,将会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四)供应商较为集中且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4,899.52万元、18,616.51万元、21,640.46万元和23,028.05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9.05%、50.46%、49.40%和61.69%,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自2017年起积极开拓不同地市的电信运营商资源和第三方供应商,新增遍布全国多个地区的上百家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供应商,供应商集中度相较2017年发生了下降,鉴于不同供应商价格的调整和短信需求的变化,供应商名单出现了一定的波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较好地完善和丰富了自身的供应商库。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很好地维系、稳定与供应商的业务关系,或者供应商的价格出现调整,可能造成公司采购资源供应短缺,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业务相对单一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是移动信息服务的短信服务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围绕短信传输的全套服务。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均为移动信息服务收入,公司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公司深耕移动信息服务中的短信服务业务,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和行业资源,但如果短信服务的市场需求下降,公司将因为业务单一承受较大的经营风险。

  (六)短信内容合规性风险

  公司依托于体系化的服务流程、自主研发的业务平台,对客户提交的短信内容进行7*24小时的合规、安全性审核,确保短信内容的合规性。但是,如果某些客户恶意掺杂发送不合规的短信内容,公司的审核平台可能遗漏对少量内容不合规短信的拦截,使得公司有可能受到电信运营商的监管,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受益于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经济的不断涌现,公司的业务需求得到了快速提升,

    公司的业务发展呈现出较高的成长性。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602.30 万

    元、45,875.17 万元、53,234.08 万元和 42,879.23 万元,逐年增长;净利润分别为 3,853.44

    万元、5,518.19 万元、6,038.42 万元和 3,463.34 万元,逐年增长。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增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竞争状况、行业地位、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服务质

    量、市场前景及营销能力等因素影响,若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一定

    的成长性风险。

      (八)产业政策风险

        工信部于2020年8月31日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较现行有效的《通信短信服务管理

    规定》主要将“语音呼叫服务”纳入了监管和规范的范畴,并对短信用户同意接收商业

    短信条款提高了要求。监管机构对于移动信息服务商发送企业短信取得用户同意的要求

    由来已久,发行人在相关法规的监管下规范经营,且在报告期内取得了经营业绩的稳步

    增长。《意见稿》与监管机构已颁布的类似法规就相关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编号 颁布时间 颁发机构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具体条款内容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
 1  2012.12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 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
                      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七条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
                                                子信息。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
                                                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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