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以微信、书面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 1-9 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的《2021年 1-9 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 1-9 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的内容进行调整,并编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