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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02-25

博硕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一年二月


                              目录


特别提示......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2

  一、重要声明...... 2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 2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2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2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3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3

  三、特别风险提示...... 3

    (一)市场竞争风险...... 3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4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4

    (四)创新风险...... 5

    (五)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5

    (六)成长性风险...... 5

    (七)贸易摩擦和全球产业转移的风险...... 5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6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6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6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 6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 7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7

  三、上市标准...... 8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9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 10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0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个人基本情况...... 10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11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11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11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11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2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13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 1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6

  一、关于本公司存在退市风险的说明 ...... 1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 16

  三、其他事项...... 16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18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8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18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18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20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20

  二、主要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21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 24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24

    (二)责任主体...... 25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5

    (四)启动程序及实施期限...... 28

    (五)约束措施...... 29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30

  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30

    (一)发行人承诺...... 3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31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32

    (四)中介机构承诺...... 32

  六、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33

  七、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33

    (一)发行人承诺...... 33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34


  (三)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34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35
八、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意见 ...... 36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博硕科技股票将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2,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博硕科技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
市盈率为 54.27 倍(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75.18
元/股对应的 2019 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4.04 倍,低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以及汽车电子等电子产品及其组件。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基地,同时也是汽车电子、工业电子、医疗电子、教育电子等快速发展的电子行业重要的制造基地。我国电子产品行业在全球的重要地位以及电子产品行业整体规模的持续扩大奠定了我国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产业的发展基础并推动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行业持续发展。
  同行业企业在不同的细分市场、销售区域和终端客户拥有各自的竞争优势。但由于下游市场需求较大,具备相关技术及生产能力的企业不断加入到该行业中来,以及现有
竞争对手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式不断渗透公司所处业务领域,因此,公司未来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以及汽车电子等电子产品及其组件,直接客户主要为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如富士康、比亚迪、歌尔股份、鹏鼎控股、超声电子、欧菲光、信利光电、丘钛科技等客户,再由其集成销售给终端品牌商,最终应用于苹果、华为、小米、OPPO、VIVO 等消费电子品牌商以及大众、奥迪等汽车品牌商,由于下游品牌集中度较高,因此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
6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59%、98.23%、92.40%和85.06%,其中对富士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5.91%、83.91%、54.17%和 46.55%,虽然客户集中度有所下降,但整体集中度仍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且新客户开拓进展顺利,但如公司不能持续开拓新的客户,现有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在未来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7,391.94 万元、30,618.75 万元、28,033.76
万元和 16,323.71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6.15%、91.50%、72.64%和 53.93%。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但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账龄较短。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所对应客户均是与公司形成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商业信用程度高,报告期内回款及时,但是如果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将会影响营运资金的日常周转并导致公司整体资金成本上升。此外,若客户未来受到行业市场环境变化、技术更新及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创新风险

  电子产品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快,产品的创新、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因此,对公司功能性器件配套的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工艺水平、产品品质及快速供货能力等要求也越来越高。

  如公司对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技术创新及产品创新不能满足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技术路线和产品定位未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适,新技术、产品不能得到客户认可等,将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面临技术更新与产品开发风险。
(五)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0.29%、46.17%、43.18%和 37.60%,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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