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4 号)同意注册,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47.4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1.4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350.6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53.4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197.24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3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子公司、公司孙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专户开户人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号 (元)
上海德必文化 中国工商银行
1 创意产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1001266329 246,867, 补充流动资金和超募
(集团)股份 上海市漕河泾 300106253 140.42 资金
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上海德必文化 中国民生银行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创意产业发展 400,694, 升级项目、星光德必
2 (集团)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623608180 164.98 易园项目、德必岳麓
上海分行 WE"项目、研发中心建
有限公司 设项目
西安德源文化 中国工商银行
3 创意产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1001266329 0
上海市漕河泾 300109509 星光德必易园项目
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4 湖南德铭文化 股份有限公司 1001266329 0 德必岳麓 WE"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漕河泾 300109633
开发区支行
上海德必创新 中国工商银行
5 科技发展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1001266329 0
上海市漕河泾 30010948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开发区支行
上海柏航文化 中国民生银行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6 创意产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632724387 0 升级项目:柏航德必
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
升级项目
上海德必芳华 中国民生银行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7 文化创意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632724813 0 升级项目:芳华德必
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运动 LOFT 智慧精装一
体化升级项目
上海德必昭航 中国民生银行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8 文化创意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 632724733 0 升级项目:昭化德必
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
升级项目
9 上海德创文化 中国民生银行 632724936 0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创意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升级项目:德必虹桥
上海分行 绿谷 WE"智慧精装一
体化升级项目
上海沪平文化 中国民生银行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10 创意产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632724467 0 升级项目:沪西德必
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
升级项目
上海七宝德必 中国民生银行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11 科技发展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632725003 0 升级项目:七宝德必
公司 上海分行 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
升级项目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上海同欣桥文 中国民生银行 升级项目:虹口德必
12 化创意服务有 股份有限公司 632724709 0 运动 LOFT-柳营路智
限公司 上海分行 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
目
上海易必创文 中国民生银行 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13 化创意服务有 股份有限公司 632724944 0 升级项目:虹桥德必
限公司 上海分行 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
升级项目
合计 647,561,305.40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197.24 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含审计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简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谢国敏、王璐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抄送
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两者孰低)的,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307 号
《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